政府为失业者“买岗”不可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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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9:31 沈阳今报 | ||
今报特约观察员盛大林就业问题,在宏观上是政府的事儿(“做大蛋糕”),政府应该“有所为”;但在微观上是个人的事儿(在市场上“平等竞争”),政府应该“有所不为”。 据报道,今年4月,方城县人民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决定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购买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8月5日,32名失业人员有幸第一批得到了政府买 政府为失业者如此煞费苦心确实可嘉,失业者重新得到工作机会也确实可喜。但我觉得,这种“政府买岗”的方式有诸多不妥之处,并不可取——— 一、“政府买岗”不符合“公共财政”的原则。财政资金来自税收,纳税人之所以向政府纳税,就是让政府为自己服务。所以,政府财政是“公共”的,它理应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而不是提供“专用产品”,理应为公众服务,而不能为某一特定的人群服务。 二、“政府买岗”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如果政府买来的那些岗位是劳动力市场不需要的,那么就会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或无谓地提高了产品的成本。如果那些岗位是需要的,那么社会上所有的失业者和待业者都有权参与竞争。 这样,政府成了直接参与到市场中与绝大多数失业者竞争的“竞岗者”。这既不符合政府的角色定位,也有悖于公平竞争的原则。 何止是对社会上的失业待业人员不公平,“政府买岗”其实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也不公平。“政府买岗”所瞄准的公益性单位的服务岗位是有限的。所以,“政府买岗”注定只能解决一小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这对其他享受不到“政府买岗”机会的人来说,当然不公平。 那么,政府应该如何面对就业问题呢?我觉得,正确的态度是: 一方面,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为所有劳动力及人才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方面,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即“创岗”,而不是“买岗”———“买岗”是“锅里抢食”,“创岗”是“田里种粮”。 发展宏观经济或者说“创岗”,实际上是为劳动力和人才“创造平台”或者说是“做大蛋糕”,并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找到就业的机会,那么没有分到“蛋糕”的人怎么办呢?这就只能仰赖于社会保障体系。“蛋糕”面向所有劳动力和人才,而“保障”则是针对没得到“蛋糕”的人,二者处于两个层面。政府不能保证人人都就业,但应该保证人人的生存。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可以达到保证生存的目的。人人就业是不可能的,但人人得到社会保障却是可能的。 所以,对待失业者,政府具体工作的着力点应该主要放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上,而不是保证他们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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