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之名饱受楼盘“疯狂割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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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9:3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专稿/记者陈晓平 北外滩、南外滩、东外滩……随着黄浦江沿线开发开放,被冠以外滩之名的称呼越来越多,叫得也越来越响。不仅如此,现在但凡能望得到外滩风景的商务楼、住宅楼也纷纷与外滩攀上了亲,如外滩花园、金外滩等等。近日,接受记者采访的市地名办负责人明确表示,诸如此类的地名,其实一个也没有通过市有关部门的批准。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地名的含义,外滩是特指的。不仅因为外滩深厚的文化积淀,而且她也是全国唯一的。百余年来,外滩的范围一直锁定在黄浦区境内,具体界限一般指苏州河以南、南到金陵东路、东临黄浦江,南北长约1.5公里的狭长地带。外滩中最有看点的当属朝向黄浦江的哥特式、罗马式、巴洛克式几十幢风格迥异的万国建筑群。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位负责人认为,其他一切不属于这个区域、包括在建和规划建的建筑物或其他任何区属,都不属外滩的范畴,当然,也就不能想当然的以“某外滩”作为这一地区的地名进行命名。这位负责人还说,虽然,现在有些冠了外滩之名的称呼很讨巧,比如说,有这样那样的定语或方位词修饰,但略懂汉语的人不难看出,其中心词仍旧直指外滩。 正如杨浦区规划管理局有关人士所说,大家之所以争着抢着以外滩冠名,无外乎想借“外滩”之光这一无价之宝打响属于自身的名牌,以此获得重视或显赫的声誉,得到丰厚的回报。 这位人士说,据他了解,目前,黄浦江沿线已经有五六个“某外滩”,还有更多的房地产项目也被冠之外滩等待确定。对此,相关部门应该有所规范,如果都这样命名的话,不仅模糊了外滩的概念,而且还造成一种混乱。若干年后,谁能保证,人们心中真正的外滩不会失去呢! 资深律师游闽建指出,作为地名,外滩不同于商标,由于没经有关部门注册,因而,现阶段在法律的保护上,还是存在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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