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推出城市规划绿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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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0:03 扬子晚报 | ||
除了人们熟知的“规划红线”外,保护苏州市绿化成果以及今后绿化空间的“绿线”即将问世。 由市规划局和园林绿化管理局联合起草的苏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细则为这条“绿色生命线”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今后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随意开发建设。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据介绍,去年9月建设部审议通过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并于同年11月开始施行,此次苏州市讨论起草的有关实施细则是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苏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了绿线将使现有的绿化成果得到更有效保护,同时更能使绿化规划中的绿化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州市在1996年就编制了《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近期的相关调整工作也已完成,规划对城市绿化布局、绿地指标等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有所不足的是由于相关绿地没有明确的范围界定、没有明确的始止界限,导致不确定因素较多,某个地块原来规划为绿地,但后来被建筑物侵占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有了绿线保障,明确了绿地的始止边界,这样的情况将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此次的绿线实施细则,为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和生产绿地以及古典园林、风景林地、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都要划定绿线,批准的绿线将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绿线的实施将明确每一块绿地的四至坐标,一经划定,就具有和规划红线一样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违反规定、侵占绿化建设用地,更不能用于进行其他经营。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它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等处罚。(记者杨帆)(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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