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养宠物的人不准领“低保”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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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0: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8月7日电 南京市民政局3月份出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饲养宠物的人不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在接下来的4个月里,九成相对贫困家庭为了继续领“低保”,放弃了宠物;其余则宁愿“留宠弃保”。与此同时,这一规定在南京各界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现代快报》报道,赞同政府决定的人认为,国家的钱是给你吃饭的,不是给狗吃饭 反对者则认为,“最低生活保障”不是“最低吃饭保障”。生活的意义不仅限于吃和睡。同样是宠物,富人有高档的猫食狗食,穷人则有残羹剩菜,负担并不一定很重。一位律师认为,法律赋予人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了公民追求精神文化需要的权利,而这里所指的公民,并没有把领“低保”的贫困人口排除在外。有人愿意省下一口饭喂狗,是他个人的权利! 记者注意到,南京的相关规定只有5个字:“饲养宠物的”。宠物,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除了狗以外,猫、鸟、鱼等是否算作宠物?此前,全国很多城市都已出台同样性质的规定,相比之下,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就要详细一些,比如指明是高档宠物。有关人士认为,低保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活命的重大社会问题,作出有关规定应缜密一些。 心理医生认为,低保户本来就生活在社会的低层,容易产生低人一等的想法。一些孤寡老人,由于缺少交流也会造成感情和精神的贫瘠。如果压力过大,甚至还会发生厌世自杀、刑事犯罪等极端做法。饲养宠物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调节身心、缓解压力的作用。 从消费上对“低保”家庭作出规范并不科学,家庭的实际收入才是政府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依据。下岗后干起自由职业的市民姚春认为,因为养宠物,就推断这个人肯定不穷,并作为不能领低保的标准,写进了硬性政策,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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