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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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1:28 法制日报 | ||
绿蓝黄黑牌“待遇”不同 本报北京8月6日讯(记者姚芃)记者从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信用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我国将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此举标志着我国市场监管机制的创新与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完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全程监管。工商系统要制定企业信用等级分类标准,为全面、准确掌握企业信用状况提供依据。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应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出发,由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三方面的信用指标构成。 据介绍,市场准入指标反映的是在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过程中企业的信用状况;经营行为指标反映的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状况;市场退出指标反映的是企业在退出市场过程中的信用状况。根据企业信用指标所反映的信用状况,将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分为守信标准、警示标准、失信标准和严重失信标准。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将企业相应地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即绿牌企业(守信企业)、蓝牌企业(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失信企业)和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四类。 对绿牌企业,要重点予以扶持,并享受年检免审、免于日常检查、提供优质服务等待遇;对蓝牌企业,要实行警示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予以提示;对黄牌企业,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实施案后回查、办理登记和年检时重点审查、公开违法记录等监管措施。对黑牌企业,要发布吊销公告并公开违法记录,对典型案件还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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