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人事部门加强合作 长三角人才将自由流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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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2:22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邵珍报道 本报讯 长江三角洲人才“无门槛”流动呈加速态势。昨天,苏浙沪三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人共聚杭州,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互认、异地人才服务、博士后工作合作、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源共享以及公务员互派等六个方面的合作协议达成一致,并举行了协议签约仪式。此举标志着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取得实质性 根据协议,苏浙沪三地将联手共建“专家资源库”,藉此将在三地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有特别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网罗其中,并根据需要,邀请对方高层次人才加入到本地的专家组织,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智囊团”的作用。同时,苏浙沪还将拿出各自在继续教育方面的“拳头产品”,互相提供相关教材、师资队伍和教育基地目录,真正实现继续教育资源共享。今后,长三角地区还将实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江苏、浙江的人才中介机构只需凭当地许可证,就可直接到上海设立分支机构,招聘人才。此外,苏浙沪还将加强博士后工作的交流,探索建立三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三地公务员也将采取自愿组合、对等互派的方式,进行交流。 加快人才市场一体化的“重头戏”是建立统一的资格互认制度。根据协议,苏浙沪三方同意对经三地省(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市(厅)人事行政部门或省业务主管部门核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互认。不久的将来,上海拿的口译证书,到了杭州、南京照样通用;宁波学的现代物流,在苏州也能被认可。据透露,上海还将与苏、浙两省共同推出一批成熟的考试项目,实施统一的资格认证考试。在上海搞得颇有声色的人才业绩档案和诚信体系也有望在苏浙两省推广,建成长三角地区的人才诚信系统。 人事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下半年,长江三角洲地区20个城市还将共同编制区域人才资源开发的整体规划,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也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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