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输血官司引出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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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4:03 今晚报 | ||
据新华社南京8月6日电(记者奚彬)今年7月以来,15名白血病患者状告江苏省最好的综合性医院——省人民医院在输血中使自己感染丙肝这一消息,受到江苏医药界和其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患者“雪上加霜” 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王竟成向记者介绍了令人触目惊心的案情:15名患者中,4人分别来自安徽、浙江、新疆,另外11人全部来自南京市。他们中有学生、干部 为了治病去医院,却因输血添新病,对此,患者及亲属的心情悲愤难平。在南京市司法局的支持下,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律师,依法为这些病贫交加的患者提供法律援助。7月上旬,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先后就患者及亲属提起的15起诉讼立案。医院“有口难辩” 患者和亲属将矛头直指江苏省人民医院,但医院本身却有着自己的苦衷。院长助理、院办主任全钰平和医务处副处长占伊扬在代表医院领导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第一句话便是:“我们医院完全理解患者的心情,但我们也很委屈。” 占伊扬说:“得悉此事后,医院领导非常焦急,当即责成分管院长牵头,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涉及到的血液是否是按规定从省市血站取得、血制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来源于正规厂家进行了全面核查。联合调查组还检查了血液科所有医生、工勤人员血液的丙肝抗体和肝功能,并派出感染管理人员进驻血液科,全面考察空气、物品消毒情况和治疗工作流程,核查有无交叉感染问题。我们非常盼望能够查到这些患者感染的原因,以杜绝再发生类似事件。但是,至今没有在我们医院找到这批病人集中感染的症结所在。” 医院治疗环节既然查不出问题,那么是否可以推断问题出在供血环节呢? 面对记者的追问,占伊扬坦率地说:“江苏省人民医院每年治疗用血总量达5吨至6吨,全部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由江苏省和南京市血站提供的。2002年8月后,更是按规定只从江苏省血站一处进血。问题的关键是,在现有条件下,血站无法保证供给医院的血完全没有污染。” 他说,血站提供的血液来源于义务献血。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我国健康人群中,有3.2%的丙肝病毒携带者。由于丙肝初期症状不明显,这些病毒携带者往往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爱心献了污染血。由于丙肝病毒检测存在“窗口期”和“漏检率”,即使采供血、用血等各个医疗环节工作人员都百分之百恪尽职守,传染的风险也无法完全排除。 所谓“窗口期”,即患者感染丙肝后,3至6个月内无法在其血液中检测出丙肝病毒。而“漏检率”则是指使用现有试剂,无法100%地检测出丙肝病毒,总有5%左右的“假阴性”、“假阳性”反应。矛盾如何解决 一边是病贫交加、在困苦中潸然泪下、亟待救助的白血病患者及其家庭,一边是殚精竭虑、救死扶伤却无辜被告上法庭的医院以及依法履行了自己职责的血站,法律该何去何从、道义又该何去何从? 全钰平、占伊扬介绍,上海市为此推出了血液制品保险制度,市政府拨出一笔资金建立了血液制品保险基金。患者在输血时,每用一袋200毫升的血再在200元的费用外另行支付4元的保险费。这样,一旦发生住院输血后出现丙肝的零散案例,只要血站和医院能够证明自己履行职责没有过错,法院受理后就不再开庭,患者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6万元的经济补偿。这样,既在可能的范围内保证了患者的权益,又免除了血站、医院在无过错前提下的经济责任分担。他们建议借鉴上海的经验,尽快出台政策和相关司法解释,解决“患者住院输血后出现丙肝、血站和医院确无过错”案件的善后问题,冲出医疗局限性与人道呼唤错综复杂的矛盾,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双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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