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处置医疗废物,严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4:14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毛国强)昨天本报刊发了《全国首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建成》报道后,在全市各界引起广泛反响。今天上午从市环保局传来好消息:昨天,市政府批转了该局《关于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意见的通知》,并于今天上午下发到各有关部门。由市政府下发文件对医疗废物进行监管在全国尚属首例。市政府决定,本市自9月1日起开始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将按照每公斤3元标准,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监管、收集,及时缴纳有关处置费用的单位,将受到严肃处理。 据介绍,市环保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暂时自行就地处置。市卫生局将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时,要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在交收集运输前要就地严格消毒,以消除传播疾病的隐患。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