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便民措施:婴儿随父落户不再有年龄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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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5: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王雷鸣 田雨)公安部7日公布的一项便民措施规定,自即日起,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据介绍,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公安部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规定新生婴儿随母落户。为了更好地保护新生婴儿的合法权益,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这项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公安部治安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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