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工会要主动帮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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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0: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7日电 全国总工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主动指导和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不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随意解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关系。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加大监察力度,对用人单位不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非法合同,不依法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协同政府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情况的监督,建立工资支付监控、企业欠薪公示公告制度,监督企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对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协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及时补发。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监督企业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食宿条件,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基本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促进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扩大社会保障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覆盖面。要监督企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使进城务工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中国进城务工人员已达9400万人。目前在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中,企业不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职工工资,职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职业危害严重、恶性工伤事故频繁发生,职工基本的社会保障普遍缺失、甚至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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