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八禁令 严禁民警及家属经营娱乐场所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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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1:38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特约记者沈宫轩,记者徐培) 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制定了《关于严禁公安民警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的规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认真遵照执行,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规定提出了八个“严禁”,即严禁治安部门民警、派出所民警及其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开办或参与经营歌舞娱乐、美容美发、桑拿洗浴按摩等场所行业;严禁交巡民警及 江苏省公安厅同时规定,对公安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对触犯纪律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劝退,限期自行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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