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文件”为何占了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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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2:04 京华时报 | ||
作者: 程尚来源: 齐鲁晚报 据《大河报》8月1日报道,河南省法制办今年上半年对接受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发现存在“违法或不当”的文件占备案文件总数的19%:160份备案文件中,有30份存在问题。 如此多的“问题文件”,真让人怀疑那些制定者究竟把法律和规则放在了什么位置。盖着红色印章的文件(更不用说规范性文件)是法律尊严的代表,是国家权威的体现。可是,在某些人那里,却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随意扭曲变形,随意“发明创造”。真是无法想象这些文件是如何出笼、公开印发的,也无法想象以这样的文件来指导职能部门的工作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 在现代社会,规范性文件属于政府部门或有关部门为公众提供的特殊的“公共产品”,其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其“生产过程”也应该按照法定的程序经过充分酝酿、民意调查、科学论证、颁布实施、成效反馈等主要环节,一个有问题的文件之所以能够出台,仔细检讨起来,肯定在上述某个环节发生了“病变”。 据报道,这些“问题文件”已经被要求发文者重新研究和改正。但我们不能仅仅要求对这些文件一改了之,还要反思这些文件是如何出笼的,有哪些教训需要汲取,否则,本来已经很吓人的19%的数字说不定还会上升。摘编自《齐鲁晚报》8月4日文/程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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