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600多座城市 旱情检验抗旱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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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2:0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毕舸来源: 南方都市报 我们面临着缺水与多水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全国60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一方面,一些地方又水多成灾。水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在缺水的同时,又在怕水,怕水多成灾。我国降水的特点就是时空不均,短时间过量降水就是灾难,其后往往又是较长时期的干旱,当民众好不容易排除了洪灾 相关法律的缺位,恐怕是抗旱工作面临的首要难题。迄今为止,我国只有一部地方性抗旱法规———《安徽省抗旱条例》,尚缺乏统一的全国性抗旱法规。没有法律的支持,在政府抗旱操作程序、专业抗旱人员的培训、抗旱资源利用、政府和民众的权利与义务等具体操作方面就出现了真空,政府和民众抗旱时更多的是“凭经验”,这样产生的问题也就有很多:水利工程的投入不足、建而疏管,部分原因是当地相关部门在抗旱方面意识淡薄、侥幸麻痹,同时也是我们一直强调“抗洪”而在抗旱投入上相对不足的真实写照。我们常常处于顾此失彼的状态:把抗旱简单等同于“防水”,多年一贯制地把设定汛限水位,限制水库多装水作为不变应万变的抗洪方式,对于本来就有限的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认识不足,结果造成了洪灾之后是缺水、旱灾一来顿显无助的循环尴尬中。 一场旱情对政府的应急救助机制等也是一种考验,许多地方政府采取了对部分企业停水,首先保障民众生活用水的对策,但对于那些生活在边远地区的贫困农民,这种救助有时显得有些遥远,这需要政府采取更大力度,比如像抗洪一样让部分重灾区百姓临时迁移,加大善后措施等。 抗旱与抗洪一样,都是关乎千百万人生活乃至生命的大事,在两者之间也不应有孰轻孰重之分。百姓利益无小事。从积极的角度说,这场始料不及的大旱,或许能促使我们反思防汛抗旱的思路,给抗旱工作积累下宝贵的经验。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8月7日 文/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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