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落户不再有附加条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4: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自即日起,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据介绍,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公安部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规定新生婴儿随母落户。为了更好地保护新生婴儿的合法权益,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这项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鲍遂献说,一些大城市因为社会综合承受能力不足的原因,对实行这一政策设置了一些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