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偿金事件闹得有点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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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5:2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信阳讯本报昨日A03版以《法律义务岂能用钱代替》为题,报道了信阳市司法局向众律师收取法律援助代偿金,招致众律师反对一事。面对律师界的一片反对之声,信阳市司法局表示不理解。 8月6日,该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代偿金制度是该局为落实法律援助精神而探索的一种办法。信阳市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开展多年,但所有律师事务所都没有按照相关要求 也许是意识到扣压律师们的执业证的后果严重,信阳市司法局已变通了自己的做法:律师们如果在代理案件时确实需要执业证,可以向司法局打借条,“借”出其本人的证件。 代偿金制度遭到反对后,司法局主动和各律师事务所沟通,要求各所帮助司法局做工作。有关人员向司法局提出折衷方案:将代偿金留在各律师事务所内,如果有律师完不成指定法援任务,则由事务所负责扣缴500元钱,事务所扣缴不到位,任由司法局处罚。但这一方案遭到司法局拒绝。司法局继续催缴代偿金,但截至8月6日,仍没有一个律师或事务所缴纳。律师们表示,如果司法局不修正自己的错误做法,他们不排除利用法律手段,向有关方面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记者何正权)大河报2003-08-08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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