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劳动合同交到学校 别想拿到毕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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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5:3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形象。为了提高就业率,江西个别高校不惜铤而走险,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日前,一位大学毕业生向记者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以下是他的自述: 我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母校是地处江西北部的一所高校。毕业前夕,学校给我们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在5月10日前把劳动合同交到学校,否则就会拿不到毕业证。 学校曾经给我们发了两种合同,一种是省教育厅印制的就业协议书,一种是学校自己印制的劳动合同。不论有没有找到工作,我们必须在规定期限前把填好的劳动合同交给学校。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学校这不是明摆着想造假吗? 班主任当时加重语气说,如果我们连工作都找不到,那就成不了一个合格的毕业生,所以不按期交合同就拿不到毕业证。 由于当时工作还没有敲定,我很为难,只好硬着头皮去找试用我的单位签合同。单位领导皱了皱眉头,说我还在试用期,就没给我签。我表示理解,正规单位应该按照程序办事,不能乱来。走投无路之下,我只好找到父亲一个开鞋店的朋友帮忙,用鞋店的章把学校印制的劳动合同签了。 有一位同学的父亲在南昌县开了家私营企业,好几个既没找到工作又盖不到章的同学就托这位同学的父亲帮他们盖章了事。另外有一位同学在深圳一家小公司实习时,求老板帮忙给盖了章。实习期过后,老板对他不满意,要解雇他,就要求他把合同从学校拿回来,否则就不给他发当月的工资。 我寝室里8个人都交了劳动合同,可当时真正找到工作的只有4个。 其实这些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我们学校。前不久,有报纸说武汉一家职业学院对尚未解决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竟“劝说”、“授意”他们想方设法到实习单位去开假协议或假就业证明,否则学校不予留置档案。我还听说一些院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干脆将毕业生档案转移到人才中心。 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上去了,领导很容易赢得上级的奖赏,学校的知名度也可借此提高,招生任务还可以轻松完成,真可谓名利双收。而我们这些毕业生呢,还没有走向社会,已经先知道了如何造假!又有谁来监督学校造假呢? 据新华社电大河报2003-08-08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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