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适当放宽二胎生育政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5:3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7日电(记者马北北)近日,一些北京市民翻箱倒柜寻找许多年前发放的“独生子女证”,准备领取计划生育奖励。9月1日,北京市开始施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增加了奖励措施:即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还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者放宽了女方年龄和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 据了解,北京市原来的有关条例规定,公民在9种情形下可被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只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等等。这些符合条件的夫妻如果希望生育第二胎,其生育间隔必须不得少于4年,另外,女方不得低于28周岁。考虑到如果间隔时间和女方年龄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有可能造成许多高龄产妇,不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安全,新出台的条例规定,按原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公民,在上述两个条件中只需具备一个,即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据介绍,新出台的条例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保护和尊重公民的权益,并且强调了政府的服务意识。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