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出台四十余条利民细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7:29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周纯)昨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通报了公安部新出台的关于户籍、交通、出入境、消防四方面的30条便民利民措施。从即日起沈阳市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始实施不再注销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户口的规定。 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宣传科商成凡科长告诉记者,国务院刚刚公布的30条便民措施中,交通管理类共有17项。我省已就实际情况将这17条细化成22条便民利民措施,并将于 据沈阳市公安局户籍科曲菘科长介绍,沈阳市的户籍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新生婴儿落户随父随母户口可以自愿选择;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或迁回原籍;落户大城市的人才去小城镇工作可以不迁户口等,这早在四五年前就已经开始实施了;不再注销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户口的规定,是全国都从未执行的,沈阳市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即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我省在户籍、交通管理、出入境、消防四方面共将出台四十余条细则,以便群众充分体会到这些措施对他们生活的便利。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