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达岭门票被诉侵权 索赔9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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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7:45 新华网 | ||
原北京出版社副编审、摄影家胡维标状告北京八达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摄影作品《八达岭春天》的著作权一案,8月13日将在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胡维标在诉状中称,其是中国著名摄影家,摄影作品《八达岭春天》的著作权人。被告未经许可,先后在八达岭长城横条64开软纸门票及磁卡门票上使用原告的摄影作品《八达岭春天》作为票面图案。被告在使用该作品时还故意将图片左右做反,歪曲了作品的艺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原告稿费96万元。(文/李罡 马骏 佟姝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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