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站工作人员呼吁——救助站撑不起无边的“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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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7:57 黑龙江日报 | ||
8月1日挂牌的哈尔滨市救助管理站遇到了不少新问题:有不愿被救助的,还有不够救助条件赖着不走的,更让他们烦恼的是这里竟成了医院甩包袱的地方,院方竟将自杀未遂、神智不清的患者扔到救助站门口。7日,哈尔滨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杨卫国向记者讲述了几天来发生在该站的一些现象,这些棘手的问题让他们一筹莫展。 问题一辨认救助对象 救助管理站挂牌第一天,他们就救助了一位钱款被偷,回不了伊春老家的男子,通过 如何辨别出谁是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是救助站工作人员遇到的第一个棘手问题。 据副站长杨卫国介绍,按《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对象应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公布的实施细则将其解释为:“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然而,怎么判定一个主动上门求助、衣衫褴褛的人是不是确实需要救助?假如有人故意将钱藏起来,骗取救助,或故意不提供亲友情况,又该如何识别?每天面对不少的求助者,他们要一个个地查实,工作量很大。 问题二救助陷入无底洞 5日,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被某医院送进救助站。工作人员看到老人病危,救助站无法看病救命,赶紧帮其预付了两千元的押金后,医院才把病人拉回医院。 杨卫国告诉记者,6日晚,他正在值班时,工作人员向他报告说,大门口的一副担架上躺着一个重危病人,他下楼一看,病人已经奄奄一息,他立即挂了110。他说,挂牌以来,已经有五例重危病人被医院和派出所送到救助站门口,扔下就跑。 哈尔滨市民政局局长徐振湖说,《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规定: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作为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哈尔滨将会涌来多少求助者,该站人员无法估算。这其中出一两个重病患者,就会让救助站招架不住。除医药费、护送费等额外开支外,平常需无偿提供的日常伙食、回家乘车等费用,恐怕都不会少。 问题三救助变成养“懒汉” 3日,救助站来了一位主动要求救助的人,进站后只说了一句“我是扒火车来的”,然后就一句话不说。当工作人员问其家庭住址时,他就开始装聋作哑,一直住到现在也未再说一句话。 哈尔滨救助管理站遇到的难题还不止这些,比如:救助对象来去自由,有人晚上偷偷地走了,过几天有亲属上门找救助站要人,该怎么办?开放式管理怎么管?救助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行为约束能力较差的人,他们之间发生斗殴,怎么办? 副站长杨卫国电话询问了广州、上海和沈阳等地的救助站,他们普遍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 杨卫国代表救助站向社会呼吁,人们必须树立这样的理念:即“救助”是生存权的最后一道保障,只能提供给那些实在走投无路、不去救助站就很难活下去的人。它坚守的是人道的底线,救助站不能成为福利院。 记者感言:一部新的法规出台,必定要接受现实检验,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并不奇怪。 相比较于旧的《收容遣送办法》,新的《救助管理办法》更多地表达了人文关怀内容,体现了时代精神,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但救助不可能撑起一把无边的伞,包揽到底,我们更需要关注在其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才能既保证人性化操作,又不能养懒汉,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度”,让一部好的法规,真正造福于民。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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