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工未签合同被解聘可获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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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9:0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尽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合同签订状况并不容乐观,这在外地务工人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北京有不少民工反映,他们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通知要解聘他们了,在这种情况下,像他们这样的外地民工是否也可以得到某些补偿呢? 对此,北京市有关业内人士给予了肯定的答复。据介绍,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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