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救济执行情况将每月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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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9:00 南方都市报 | ||
低保救济执行情况将每月通报 至今年6月底全市有9758人领取低保金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今起,深圳每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执行情况都会在市民政局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管理。此举旨在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的公开透明度,相关情况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按民政部的统一要求,本月起,深圳将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执行情况每月对外通报制。最低生活保障是帮助困难群众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据了解,深圳目前执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特区内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344元,宝安龙岗两区城镇290元、农村205元。至今年6月底全市经批准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的户数和人数共3232户9758人。 全市1~6月份共支出低保资金906.48万元。全市1~6月份人均补助金额为:特区内人均补助额226元,特区外城镇人均补助额159元,农村人均补助94元。按每月人均补助额排序:南山区每月人均补助244元;福田区每月人均补助236元;龙岗区城镇每月人均补助213元;罗湖区每月人均补助209元;盐田区每月人均补助193元;宝安区城镇每月人均补助153元;龙岗区农村每月人均补助109元;宝安区农村每月人均补助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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