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突亡 亲友争夺63万保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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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9: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建)34岁的何国平突然撒手人寰,留下没有指定受益人的63万元保险金。死者的巨额赔偿金究竟该谁拥有?何的父母和其相恋8年的女友陈林(化名)为此争执不休。昨日,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蹊跷的“夺保”案。 4份保单均未指定受益人 45岁的陈林诉称,1994年她和比自己小11岁的何国平同居。其间多次提及结婚,都因双方父母反对作罢,何国平到死也未能与陈林结婚。 据了解,从1995年6月起,何国平就担任西南证券的保安,由于每天都要护送大量现金,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所在单位为他购买了大额保险,他自己也买了保险,共4份,但巧的是,这些保单上均未指定受益人。 意外身亡给女友留下一封信 今年3月26日上午,何像往常一样,到西南证券建新北路营业部上班。当日下午,同事发现何躺在空调机下的地上,一摊鲜血早已凝固。医生诊断,何系从高处跌下,因失血过多已死亡。 3月28日,公司清理何的遗物。一份只有收件人姓名的信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证券公司老总当着何的父母、兄弟等人的面,打开了信件。信封正面写有“陈林亲启”,封口处落款为“1999年2月14日封”。信封内一张纸上写着:“留嘱:若本人发生不可测之意外,特立陈林为受益人。此据不受时间和事件之限制,特立此据为证。希尊重我本人之意见。立据人:何国平99.2.14”。 公堂“夺保”双方各执一词 何死后,陈林和何的父母亲为其留下的63万元保险金归属问题争得不可开交。陈认为,根据男友生前所立遗嘱,63万元应由她继承。何国平的父母则认为,他们是保险金的法定继承人。陈林向沙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确定其为保险金的继承人。 在昨日的庭审中,陈的律师认为,根据何立下的遗嘱,保险金应由陈继承。他说,这63万元的保险金均为何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何在遗嘱中已指定陈为其财产的受益人,何意外死亡后,死亡保险金理应由陈继承,“按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优于法定继承。”何的父母则认为,儿子死后,他们才是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保险金理应归他们所有。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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