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投3000万建立合作医疗保障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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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9:38 南方都市报 | ||
明年投3000万建立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通讯员陈广泰)为了理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省政府决定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重新划归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明年还将拨出3000万元建立“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于我省机制改革,2000年省政府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划归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处。近日,省政府决定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重新划归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便理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副省长雷于蓝在会上要求各级政府要尽快理顺和健全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确保实现今年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目标。 雷于蓝表示,目前我省农村合作医疗采取镇办为主的形式,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县统筹的形式,提高保障水平。今年,省财政已安排9150万元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从明年起,省财政将按参加人数人均10元的标准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进行扶持,同时安排3000万元建立“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要求市、县、镇三级财政的扶持资金合计也要力争达到每年人均10元。此外,农民个人出资每年每人必须在10元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区扶持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力争年内在我省农村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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