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二胎生育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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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9:53 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 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者放宽了女方年龄和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 新出台的条例规定,按原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公民即生育间隔不得少于4年,女方不得低于28周岁,在上述两个条件中只需具备一个,即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新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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