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医师一案不作刑事案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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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10:5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医师带女求医者进宿舍”一文见报后,进修医生陈某5日在洪山刑警中队接受了调查,昨日被移送到鼓西派出所,目前已确定该案件不作刑事案件处理。 洪山刑警中队陈副中队长告诉记者,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陈某的行为尚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刑警中队因此将陈某发回鼓西派出所,由于陈某留滞在公安局的时间已近48小时,鼓西派出所已联系陈某家人前来担保,对于陈某的处理决定目前未定。小月(化名)的哥 (本报记者 王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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