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花厂特大爆炸案5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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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11: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8日电 据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河北省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特大爆炸责任事故5名犯罪嫌疑人,已于7日上午被该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据了解,辛集市“7·28”烟花爆竹厂爆炸案发生后,郭西烟花爆竹厂副厂长刘某、耿某和安全生产检查员梁某、杨某即因涉嫌玩忽职守被公安机关刑拘,辛集市人民检察院随即提前介入此案调查。 这次惨剧发生在7月28日,事故已造成32人死亡和91人受伤。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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