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可生育二胎者放宽年龄和间隔限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17:52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者放宽了女方年龄和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 北京市原来的有关条例规定,公民在9种情形下可被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其生育间隔必须不得少于4年,另外,女方不得低于28周岁。考虑到如果间隔时间和女方年龄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有可能造成许多高龄产妇,不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安全。新出台的条例规定,按原 新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