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不足的中国富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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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21:20 新华网 | ||
赵晓 制度环境的先天不足 笔者近年来致力于研究中国富豪现象,并最先用“问题富豪”一词概括当代中国富豪,后来这个称谓不胫而走,成为大家讨论的一个中心概念。但是,笔者一直强调,“问题富 据福布斯的统计,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中,500富豪大约只有30人左右是地产商。但2002年度中国大陆100名富豪竞有40%以上涉足地产业。难道房地产真的成了中国的黄金产业?难道房地产富豪的成长真的已建立在共和国阳光下透明与规范的黄金规则上?其实不尽然。地产界多富豪并为其所趋之若鹜的制度性原因就在于:中国土地制度的空子实在太多了。 周正毅案之浮出水面便因其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的危机。据报道,上海静安区石门二路以东地块是上海的黄金地段之一,周不仅能在该项目中免交数额不菲的土地出让金,还获得一系列的支出优惠,节省资金成本一举超过数亿元。周正毅,仅此一举便足以成亿万富豪。 试想,如果所有的行政都能做到阳光操作,透明行政,阳光行政大行于天下,哪里会有周正毅今天的下场?更低的入门价和更高的财产税,这是在西方广泛使用的一种土地使用模式,如果我们尽快采用这些业已被成熟市场制度证明成功的方式,周正毅们哪里又会有机可乘? 结论再清楚不过,一个富豪出问题,可能是他自己的问题,也可能是制度问题,但当中国富豪整体成为问题富豪时,一定是制度的问题。要改变富豪的问题,需要从制度创新始。 财富品质的先天不足 财富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财富品质。但是,非常可惜的是,中国富豪的财富品质先天不足。 在中国富豪中,通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操纵股市等违法犯罪而致富者有之,通过“串换”、不良贷款等“灰市场”交易而致富者有之,虽然不能否认也有不少是通过对社会生产力有益的创新而致富者,但总体上,中国富豪的财富品质先天不足。 中国温州是中国的富人之都,曾经历过假冒伪劣泛滥的可耻历史;福建省最富的县级市晋江,曾经历过震惊全国的“假药案”,它的一个镇———石狮,则经历过走私和假货双料狂潮。中国的广东地区,是全国最富裕的省份,经历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的历史,有些地方在打击走私后,经济居然出现负增长。 一位杂志编辑告诉我,在中国,他们想要找个富豪做封面人物不难。难的是找出个不会出问题的富豪很难。保不准你这期上封面,下期他就出问题了。这显示出富豪的软弱性。 中国的资本外逃已日益严重,不法官员以及富豪们携带财富拼命往外跑。有人说,是对中国财富保护制度不放心,只要中国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入宪法就行了。其实,关键的原因并不在此,而在于这些人财富的品质上。在于在任何私有财产保护制度下,除非实行财富大赦,有品质问题的财富都很难得到保障,所以洗钱一途才是最安全的。 财富伦理的先天不足 考察西方财富产生的历史,是很奇怪的一段历史,是先有了财富的精神再有财富的一段历史。 西方基督教(以新教为代表)的财富伦理涉及内容非常庞杂。如果结合韦伯的著作最粗略的进行概括,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关于财富的来源,认为一切财富来自造物主上帝,一切财富最终也都属于上帝。至于个人能够获得财富完全是上帝所赐,其所获得的财富目的是彰显上帝的荣耀,是上帝借用信徒的手来“管理财富”。二是关于财富的获取,只能用上帝所喜爱的方式,也就是最有效率、最合理、最公平、最职业的方式来创造财富,决不能坑蒙拐骗、巧取豪夺。对于辛勤劳动、创造财富既是自己为上帝所选择的证明,是“天职”即上帝安排的任务,又是禁欲修行的最好方式,“劳动必须是被当作一种绝对的自身目的,当作一项天职来从事”。三是财富的应用,应该以上帝所喜悦的方式使用出去,所以不应该用于个人的欲望,而应该用于社会,捐献穷人,荣耀上帝。 这样的伦理或精神旨向无疑在很大的程度上保障着西方人在追逐财富的过程中保持理性与进取、保持诚信与奉献,从而有利于整个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行。 中国目前的财富伦理为零,并没有形成一整套能够适应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财富伦理。在财富来源上,我们基本上是一种个人主义的财富观,即认为财富完全是自己辛辛苦苦打拼的结果,与他人无关。在财富创造上,社会普遍的心理是笑贫不笑娼,或者“英雄不问出生”,只要能够赚钱可以不择手段,并且习惯于将财富积累过程中所有的罪过推委于“问题制度”,而缺少内省和忏悔的精神传统。在财富应用上,中国人倾向于个人消费与家庭(家族)消费,更多是物质消费,有时甚至是炫耀型、浪费性消费,以及不符合社会道德的消费,对于社会捐献和奉献缺乏强大的内在心灵动力。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国的经济转轨只完成了一半;从注重财富积累的数量转向注重财富的品质,中国的财富转轨刚刚开始;从个人崇拜转向物质崇拜,继而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中国的文明转轨路漫漫,任重而道远。(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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