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打”开展两年判处万余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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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22:4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李京华)自2001年4月至2003年3月,北京市“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两年来,市三级法院共审结放火、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案件10719件,判处罪犯14412名。 记者从8日召开的北京市法院“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总结会上获悉,在北京法院判处的万余罪犯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的罪犯为6368名。 结合首都社会治安现状,北京法院及时调整打击重点,先后开展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街头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盗窃机动车犯罪、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及时审判了焦文军等人“打闷棍”抢劫杀人案、韩学功枪杀民警案、李正光等人黑恶势力集团犯罪案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大案要案。 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北京法院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对发案单位的情况进行分析后,办案人员发现,部分案件的发生原因主要是未能严守规章制度或管理不善。为此,法院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提出整改建议。仅2001年就向铁道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等单位发出建议函48件,得到了大多数单位的肯定。 同时,北京法院还进一步探索人民法院参与缓刑等非监禁刑案犯的监管教育办法。全市大多数法院都对本院判处缓刑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及时了解案犯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巩固改造成果。据统计,全市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缓刑犯的重新犯罪率为0.8%,宣武区、丰台区等一些法院近几年来所判处的未成年缓刑犯无一重新犯罪。 经过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首都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2002年,一些重点“严打”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如故意杀人案同比下降5.6%,抢劫案件同比下降9.7%。同时,北京市统计局的调查也表明,2002年北京市民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治安总体评价“好”和“较好”的占61.8%,比2001年上升16.7个百分点;认为“一般”的占33.2%;而认为“较差”和“差”的仅占5.1%。(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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