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经营动物名单公布,果子狸解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3:1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野生动物今后还能不能经营?国家林业局最近签发“林护发[2003]121号”通知给了一个明确说法。果子狸、鳄鱼、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已被批准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但蛇未列入其中。 可供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的包括野猪、仓鼠、非洲鸵鸟、火鸡、蓝孔雀、巴西龟、蝎子、蜈蚣等等。但金丝雀、禾雀、红梅花雀等则只能用于观赏。通知要求,对上述物种的驯养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