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范民办高校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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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3:16 中国青年报 | ||
据新华社西安8月8日电(记者许祖华)针对部分民办高校在招生和宣传中存在的问题,陕西省教育厅要求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有违规行为并已被通报批评的院校进行跟踪监督,如第二次出现违规将取消其今年的招生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办学资格。 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在对今年民办高校的招生和宣传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些学校不 陕西省教育厅指出,民办高校外出招生工作人员必须持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和外出招生的批件,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招生的证明,工作人员的上岗证必须有照片;普通高校招收高教自考生应以本校高教自考中心名义进行,二级学院不得独立对外招收高教自考生,各市自考办今年秋季一律不得为二级学院、系独立开设户头和组织参加自学考试工作;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民办院校不得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联合招生,凡印有联合办学的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一律不得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散发;外省、市民办院校来陕西招生,必须经陕西省教育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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