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烧死遣送车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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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3: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2001年4月9日,在深汕高速公路惠东县段,广东汕尾市海丰收容遣送中转站(后改为汕尾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现为汕尾市社会救助站)一辆中巴起火,车上牟朝阳等25名被收容人员全部遇难,除一人尸体已被烧焦炭化难以断定死亡时间外,其他人均可以确定是被活活烧死的。 今年7月14日,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牟味刚(牟朝阳之父)、夏昌余等人提 遣送车突然起火 2000年5月,四川南充的张小波被深圳一家有名的电子公司录用。2001年4月1日,他被警方以“三无”的理由收容,然后被送到了海丰收容遣送中转站(简称收容站)。 4月9日,张小波坐上了一辆车牌号为粤ND0323的收容遣送车,被送往广州。同车的还有24名被收容人员,牟朝阳是其中之一。同张小波一样,他也是在深圳被收容的,也有固定工作。据悉,在这25人中,23人是由深圳送来的,只有两人是被海丰公安机关收容的。 负责遣送25名被收容人员的是海丰收容站的职工戴剑辉和巫允钦。车子是当日上午9时40分从海丰收容站出发的,在行驶了一个小时后,开到深汕高速公路B线60公里处(在惠东县境内)时,车子突然起火了。 扑不灭的大火 戴剑辉说,发现大火后,司机施长成停下了车,拿了一支灭火器,和他一起下车,跑到车右侧的窗口去灭火。由于车窗内扣式玻璃关着,无法打开,两人又返回车内,用灭火器从栅栏门上部往里喷。但是,距离太远,加上里面的人都站起来往前拥,灭火器喷不到而灭不了火。 当日上午11时左右,一位姓邱的过路司机开车经过深汕高速公路惠东路段时,看见了这辆正在着火的中巴。 据邱司机回忆说,他经过的时候,看上去那辆车火并不是很大,但是烟却非常重,有3个人正在车边忙着救火。大概是由于浓烟的缘故,他看不清车里有没有人。随即,邱司机打电话报了警。 11时左右,惠东县公安局消防中队先后收到了邱司机和施长成的报警,称高速公路上有车辆起火,有二十多人被困。消防队员是11时40分赶到现场的,发现车已经基本被烧毁,可燃物也基本燃烧完毕,参加救援的消防官兵说“在车厢的前部,堆叠有许多烧焦的尸体,大量浓烟从窗口往外冒”。到了12时10分,残火被消防官兵扑灭,25名被收容人员无一生还,被烧死的人中,多为不到30岁的年轻人,其中多人只有21岁。 戴剑辉和巫允钦随后向有关部门投案。 相关责任人受处 25条人命!“4·9”事故很快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市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随后组成了“4·9”事故调查组,汕尾市和海丰县也成立了市、县“4·9”善后工作领导小组。 2002年,巫允钦、戴剑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时任海丰县民政局局长的李新和副局长黎祥流受到了党政处分,海丰收容站的指导员黄希饶、遣送组副组长李铁南和李惠池被行政记大过;而收容站站长施养鸿,则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家属申请国家赔偿 “4·9”事故发生后,多数死者家属签订了《“4·9”事故死亡人员善后处理协议书》,拿到了4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补助”,离开了海丰(据海丰县委一位干部说,据他所知,由于当时个别遇难人员无法辨别身份,连DNA都鉴定不了,因此并非所有人都拿到了这笔“补助”)。 死者家属之一的夏昌余拿到协议书后逐字逐行研读,协议书里白纸黑字写明“海丰收容中转站一次性给予死者家属补助,今后不负任何责任”的约定。他担心签字后收容中转站就有了摆脱干系的理由,于是打电话向律师朋友咨询。 律师朋友告诉他,协议可以签,补偿可以拿,以后遵循法律途径申请国家赔偿是另一回事。于是,他放下心来。 去年年中,夏昌余拿到了海丰收容中转站干部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刑事判决书,申请国家赔偿的历程由此展开。 今年7月14日,海丰县人民法院下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称已经收到“4·9”事故9位遇难者家属诉汕尾市收容遣送站行政赔偿的起诉书,并决定立案审理。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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