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收容遣送爆出骇人惨案 25人车中活活烧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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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3: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14日,广东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牟味刚等人提出的行政赔偿案。牟味刚是为儿子牟朝阳提出行政赔偿的。 2001年4月9日,在深汕高速公路惠东县段,海丰收容遣送中转站(后改为汕尾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现为汕尾市社会救助站)一辆中巴起火,车上牟朝阳等25名被收容人员全部遇难,除一人尸体已被烧焦炭化难以断定死亡时间外,其他人均可确定是被活活烧死的。 遣送车突然起火 2000年5月,四川南充的张小波被深圳一家有名的电子公司录用。次年4月1日,他被警方以“三无”的理由收容,然后被送到了海丰收容遣送中转站(简称收容站)。4月9日,张小波坐上了一辆车牌号为粤ND0323的收容遣送车,被送往广州。同车的还有24个被收容人员,牟朝阳是其中之一。 负责遣送25名被收容人员的是海丰收容站职工戴剑辉和巫允钦。当日上午9时40分,车子从收容站出发。上午10时40分,开到深汕高速公路B线60公里处时,车子突然起火了。 这辆车的窗户上加上了不锈钢栅栏。在车厢与驾驶室之间,加了一道不锈钢推拉开关的隔离门,被称为“侧拉门”。被收容人员上车时,先通过驾驶室,然后进入“侧拉门”后的车厢。 灭火器灭不了火 在减速行驶约100米后,司机施长成停下车,拿了一支灭火器,和戴剑辉一起下车去灭火。但是,“距离太远,加上里面的人都站起来往前拥,灭火器灭不了火”。 10时58分,惟一有手机的施长成才打电话向站长施养鸿报告。据说,施养鸿在电话中作了三项指示:灭火、开门、报警。在得到指示时,“侧拉门”已经拉不开了,在烟火延伸至驾驶室以后,他们放弃了抢救。 消防队员是11时40分赶到现场的,发现车已经基本烧毁,可燃物也基本燃烧完毕,在车厢的前部,“堆叠有许多烧焦的尸体,大量浓烟从窗口往外冒”。25名被收容人员无一生还。被烧死的人中,多数只有21岁。 戴剑辉和巫允钦随后向有关部门投案。 收容站长被判3年 调查组最后认定的起火原因是:坐在车后室内右侧后数第二排的“三无”人员纵火,引燃了车内可燃物所致。 巫允钦、戴剑辉被控以玩忽职守罪。2002年,巫允钦、戴剑辉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司机施长成是临时工,法定职责只是开车,没有受到玩忽职守的指控。 时任海丰县民政局局长的李新和副局长黎祥流受到了党政处分,海丰收容站的指导员黄希饶、遣送组副组长李铁南和李惠池被行政记大过。而收容站站长施养鸿,则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此前曾有3次火灾 据收容站的一职工家属说,“出事以前,单位效益不错”。这个“效益”,除了一部分是财政拨款以外,主要来自于被收容人员的收费。施养鸿在询问笔录中说,他们一般向被收容人员收300元,这笔“收入”一年高达百万元,而且是“不上交的”。 在法庭调查时,还提到了2000年10月,海丰收容站在遣送“三无”人员时,曾经发生过一起车内“三无”人员纵火的情况。一位当事人说,在发现车内起火以后,押送人员立刻开门,然后在群众的协助下灭了火,但是被“押送”的人员都跑了。 除此之外,还有两次火灾:一次是命令被收容人员自行灭火,另一次是押送人员灭的火。据收容站方面推测,被收容人员放火的目的都是“胁迫”押送人员开门放人。 正在审查诉讼主体 事故发生后,多数死者家属签订了《“4·9”事故死亡人员善后处理协议书》,拿到了4万~5万元不等的“补助”。今年7月14日,海丰县人民法院称已经收到“4·9”事故9位遇难者家属诉汕尾市收容遣送站行政赔偿的起诉书,并决定立案审理。海丰县一位法官表示,由于8月1日汕尾市收容遣送站已经改为社会救助站,他们目前正在审查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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