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细化旧区改造政策 80万户居民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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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5:28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9日消息:上海正不断细化旧区改造政策,新一轮政策的制定,将更大发挥“市场化”的作用。市政府还将提高拆迁工作的透明度,目前在黄浦和卢湾两区试行公示、信访接待、举报、承诺书、监管等拆迁管理五项制度,有望全面推行。这是市政府新闻办昨天举行的旧区改造情况介绍会上传出的信息。 九十年代以来,是上海城市建设与旧区改造力度最大、发展最快、成效最显著的时期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有关部门在动拆迁过程中制定了专门政策照顾困难家庭。上海市政府对户均30平方米以下、实际居住人口多的被拆迁户,采用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并规定了应安置的最低标准。对低收入居住困难户,包括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属于孤老、孤残、孤幼的,采取优先给予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并可适当减免超过应安置面积的房价款。 据介绍,由于旧区改造和动拆迁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法规,以维持动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利益,同时对恶意阻挠动拆迁工作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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