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打”文明谢幕 两年35例死刑改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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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8:00 新华网 | ||
“严打”两字留给人们的印象总是与声势浩大的公捕、公判、集中执行死刑画等号。而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本市法院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总结会上获悉:从2001年4月,中央部署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后,本市各级法院以没搞公判大会、没将犯罪分子挂牌示众、没有集中执行死刑、没有组织群众观刑、没有刑车队鸣笛招摇过市“五无”的方式文明谢幕。 严格适用法律和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是本市法院这次“严打”整治斗争的一个突出特点。在此次“严打”过程中本市法院严格依照刑法“死刑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的规定,对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对重要证据存有疑点的死刑案件,即使是社会影响大,也留有余地,不判死刑。市高院在审核每一件死刑案件时都经过认真、慎重研究,2001年4月至2003年3月,有35名一审判处死刑的案犯被改判为死缓。 两年“严打”本市各级法院共审结放火、爆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死亡、抢劫、重大盗窃、强奸妇女以及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案件10719件,共判处罪犯14412名;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的罪犯6368人,占判处严重刑事罪犯的44.2%。 “严打”过程中,北京市法院审结了焦文军等人“打闷棍”抢劫杀人案、韩学功枪杀民警案、李正光等人黑恶势力集团犯罪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北京市的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文/李罡)(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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