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办法有望月内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9:1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5日,我省召开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具体规定座谈会,与会者就有关部门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发表了意见,有关具体规定有望在月内发布。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务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救;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 哈市救助管理站王国荣站长认为,对流落街头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应及时将病患送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救治,指定医院对送治的病人应及时救治并负责通知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接回,亲属或所在单位拒不接回的,上报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协调解决。救治费用由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予以解决。被救治人员病愈后有自愿求助要求的,指定医院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自行救助。(生活报)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