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与巴拿马签署FTA联合声明 2004年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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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10:29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8月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经济部长”林义夫8日与巴国贸工部哈哥梅部长共同签署完成协议自由贸易协议(FTA)谘商的联合声明,预计2004年1月1日生效。 “经济部”表示,签署后除可促进双边经贸与投资进一步深化外,台巴双方厂商另可分别藉由对方在亚洲及美洲所处之有利地理位置,做为拓展美洲及亚洲市场门户。 据了解,自由贸易协议生效后,分立即、5年、10年三种方式取消进口关税,但对于特别敏感产品,则列入自由化排除项目。台湾列入排除项目产品包括现行关税配额产品、稻米、烟品及小客车。双方将尽力达成废除农产品与工业产品出口补贴的目标,双方并承诺,目前未实施的出口补贴未来将不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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