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假发票引出三桩贪污受贿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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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10:51 法制日报 | ||
一张假发票引出三桩贪污受贿案 本报记者 秦力文 通讯员 沈文 今年5月上旬,重庆江津市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在对市内龙华镇政府的有关账目进行清查时,一张1.4万元的发票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这张发票怎么不是维修商,而是龙华镇地税所开的呢?” 为了查清这一疑点,检察官对收款人罗某进行了秘密调查。结果发现,这项业务根本没有发生。“既然发票是假的,那么,它又是怎样开出去的呢?”经过对镇政府财税所出纳询问后,了解到这张假发票是为了冲销镇政府给地税所的奖金。 检察官经过对财税所的账目检查,发现有大量虚开的维修发票、白条和工程款发票。在经过对比后他们查出,曾任该所副所长的陈某在任职期间,用虚开维修费、工程款等方式,私吞奖励款11.63万元。今年5月27日,陈某因涉嫌贪污被刑事拘留。 在陈某被刑事拘留后,检察官又继续对陈任职期间的账目进一步的检查。他们发现,陈还利用负责另外两个地区税收的权力从这两地领取奖励款3.4万元据为己有。除此之外,检察官们还从成千上万张发票中找出陈用“头大尾小”的开票方式,贪污税款7.9万元。 至此,陈某贪污总金额21.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被最终确定。在确凿的证据和强大的政策攻势下,陈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与此同时,他还提供了另外一条重大线索,他曾分三次将6000元现金送给珞磺地区的地税所所长赵某——— 6月13日,赵某接到一个陈某打来的电话,陈某问:“检察院现在正调查那6000元哪儿去了,好像是送给你了,怎么办?”赵知道检察院在对其进行调查时,他把这6000元交给税务所的副所长,让他交给市地税局纪委。 在对赵某“敲山震虎”取得成果之后,检察官们立即对其进行了突审,赵某交待了收受贿赂6000元的事实,并承认在自己负责的另外几处收税点上,还受贿4000元。为了能够得到宽大处理,赵某还向检察院交待了他曾向几江镇地税所副所长李某行贿2000元的事实——— 检察官认为李某收受的这两千元仅仅是冰山的一角,她肯定还有其他的犯罪事实。可是,怎样才能抓住李某的尾巴呢? 经过调查,检察官们发现,李某现在正进行着两场官司。一是李状告她多年的好友温某伙同丈夫鄢某敲诈自己12万元,温、鄢二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一件是民事官司,温某状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李某是第三人。 检察官们经过调查了解到,李某在江津市有一处价值11万元的临街商业用房,并在重庆还有这样的商业用房两处。这些房子都是用温某的名义办理的手续。温某与其丈夫鄢某合谋敲诈李某,如果不给他们钱,就将这几处房产占为己有。 “李某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名义买房?温某为什么这么有恃无恐?”检察官们注意到,这里面肯定有重大问题。他们将在押的温某带到检察院,对其进行了耐心的政策攻心工作。温某得知自己和丈夫双双被刑事拘留后,交待了自己想从李某处要点钱,没想到李某这么狠心,将自己夫妻二人送进了看守所。她交待说,李某这些钱是从一个房地产开发商那里受贿来的,总共8万元。当时李怕暴露,便以温的名义买了房子,还将购房合同、发票和房产证放在她那里。6月15日,李某被刑事拘留。 在检察院拿出的证据面前,李某交待了自己受贿8万元、贪污9000余元的犯罪事实。至此,一张发票引出的三起贪污受贿案全部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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