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设局骗人钱财3000多万元 主犯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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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12:10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梧州8月9日讯 (记者韦义华 通讯员黄星航) 8月8日上午,一起涉案金额达3000多万元的巨额诈骗、合同诈骗和伪造公司印章案在梧州一审宣判。 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间,梧州市威盛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吴新,以其经营的两个有限公司急需资金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合作经营农副产品共享高额利润为诱饵,以骗来的房屋产权证、财产进行虚假抵押、重复抵押等手段,并利用伪造购销合同、指使他 梧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吴新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同案人陈晓涛、吴军、李仕宁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邱飞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责令被告人吴新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550.7万余元、港币15万元。 作者:韦义华 黄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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