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商检工商等部门近期纷纷出台鼓励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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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好风吹送民企扬帆海外 本报讯记者姚志德报道:广东掀起发展民营经济的高潮,上半年广东新登记私营企业3.77万户,同比增长38.1%!扶持民营经济的浪潮正在向深层次发展,近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外经贸、财政、税收、工商、商检、海关等部门连续出台或即将实施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专项资金扶持民企出口 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为推动民企出口,自今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作为扶持外向型民企开拓国际市场的专项资金,具体资助民营企业参加境外及港澳台国际展销会,及采用国际标准取得质量、环境等各类认证,或到国外注册商标和专利等,民企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也可以申请资助。 成立公司资金要求降低 登记成立外向型民企的门槛大幅度降低。近日省工商局提出了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的具体方案:允许新设立的民营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首期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50%以上,可准予登记开业,不足部分,限期在一年内补足。 工商部门还规定,民营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累计投资额可以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但不得超过100%;注册资本在600万元以上和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进出口民营企业,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冠省名。这些措施可望提高民营进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大通关给予民企大方便 广东省检验检疫局制定了促进民企进出口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在1个工作日内为符合条件的民企办妥报检资格登记备案手续。该局在民企中推广“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系统”,并建立了民营进出口企业档案,重点支持有规模的民营进出口企业。海关广东分署今年专门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八项措施,落实公平待遇原则、简化进出口注册备案手续、为民企提供便利的统计咨询服务。 粤港合作带来发展良机 CEPA签署及粤港高层联席会议前后,香港有关官员多次强调香港可以作为内地民营企业开设窗口公司、开展国际生意以及融资的“跳板”,最近粤港联席会议提出要“加强粤港高新技术产业资本合作,鼓励和支持广东科技型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近期争取落实一批具体合作项目,包括建立粤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创建粤港网络化虚拟制造协作网,推进中药科技产业、软件研究开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合作等”。广东不少民企表示,粤港合作新浪潮使他们面临又一个发展良机。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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