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怪现象:高中毕业生领毕业证必须先“捐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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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15:36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8月9日电(黄桂林)海南省万宁市、临高县等地最近出现怪现象:一些高中毕业生到母校或高招办领取大学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和转办团组织关系时,均被告知要交数目不等的“捐款”、“赞助费”。面对这种说法不一的强行收费,刚刚迈出母校校门的学生都表示出极大的无奈和不解。 万宁中学的一位高三毕业生在投诉信中说,他们到学校领取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学校 校方对此解释说,自从上个学期(去年10月份)倡议成立了万宁中学特困生基金会后,在校的学生纷纷捐款,很多特困生因此得以完成学业。这次考上大学的学生中还有很多特困生,因此学生会决定向所有考上大学的毕业生发出倡议:在自愿的前提下,捐款资助特困毕业生。 对于捐款为何分部门收而不是统一收的问题,校方说,在捐款资助特困生行动中,学校各部门、各科室都有任务,所以将捐款分成几项由各部门分开来收。至于学生捐款为何不开发票,学校认为,这并不是收费项目而只是捐款,所以不必开发票。 临高中学一位姓王的同学兴冲冲地到县高招办领取云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被告知“领取通知书和档案要交40元。”王同学及另外一些学生都对交钱提出疑问,工作人员则含糊其辞,一会儿说赞助费,一会儿说是财政困难,一会儿又说电脑损耗,收钱也不开发票或收据。 到底为何向毕业生收取40元费用?临高县高招办一位负责人说的理由又是一个版本:高招办收钱是为了印毕业生光荣册,交钱随学生自愿,有困难可以不交。然而众多已经交钱的毕业生表示,他们并不知道这个“自愿原则”,工作人员只让交钱,而且不交钱就拿不到通知书和档案。 针对这种强行搞“捐款”、“赞助费”现象,海南省教育厅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进行调查,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现在省里高度重视教育乱收费问题,正在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任何教育部门、学校以任何名义乱收费都是不对的。万宁市委、市政府已派出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万宁中学强收毕业生“捐款”一事进行调查。(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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