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干部要植5棵纪念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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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05:04 齐鲁晚报 | ||
本报枣庄8月9日讯 从枣庄市林业局获悉,今后枣庄市新上任的干部都要植5棵纪念树。 枣庄市委组织部、市绿化委员会出台的《枣庄市新提拔干部植纪念树实施办法》规定,从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开始,直至由副县级升为正县级,每人要植5棵纪念树。植树时间每年安排两次,分别在春季和秋末冬初。植树基地设在新城区,由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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