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幼子运毒品“机关算尽”被重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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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07:39 杭州日报 | ||
据杭州日报 自以为儿子年幼,藏毒不易被发现,结果“机关算尽”,自己不仅被绳之以法,而且被依法从重处罚。在苏州太仓市打工的贵州农民李某,因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日前被太仓市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一审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月17日,李某的一名同乡找到他,要他去云南一趟,带点“白粉”,并给他2000余元费用。贪图蝇头小利的李某欣然同意,并按照同乡的意图,将自己年仅5岁的儿子带上。李某赶到昆明的次日,与毒贩取得联络,随即将交给他带回的两包“白粉”放到儿子的口袋里。在他们从昆明回太仓的路上,途经204国道太仓直塘卡口时,值勤民警从李某的儿子身上查获44.9克海洛因。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太仓市人民法院依据这一条款,对李某作出了上述判决。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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