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入川可先落户后择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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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07:40 汉网 | ||
据新华社成都8月9日电四川省规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在四川各地先落户后择业或先择业后落户。 四川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了《引进人才户籍管理办法》,放宽了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四川省内城市落户的政策。从2003年起,凡是在四川各类城市落实了用人单位的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城市。原籍在中、东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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