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祸本可防—专家详解“海恩法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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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09: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 人祸本可防——专家详解“海恩法则” 记者 刘 铮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看上去总是有些“扎堆”。 河北辛集的爆炸声尚未消散,福建闽侯、浙江桐庐的烟花爆竹厂又接连发生爆炸。联想到以往的类似情况,人们不禁要问,安全生产事故到底是不是一种必然现象,经济的高速发展难道要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为代价? “天灾不可逆,人祸本可防”。多年从事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的中国地质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长罗云教授对此态度非常鲜明。他认为,安全生产事故从理论上说是一种技术风险,技术是人为的,技术风险是可以预防的。 有人认为,事故是必然发生的偶然事件。罗云教授则指出,事故发生有着清楚的规律。例如河北辛集郭西烟花爆竹厂爆炸,虽然天气炎热是客观因素,但这个厂在气温超过安全规定的情况下晾晒药球,导致药球自燃引起爆炸。还有煤矿瓦斯爆炸,必然先是瓦斯超过一定的浓度才可能发生。虽然人都可能会出现客观差错,但技术设计时已经考虑到了差错率,大多数是由于安全意识淡漠、违章操作才造成事故。 在安全工程科学研究中,人们概括出这么一条“事故法则”,也有人称它为“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要想消除这一起严重事故,就必须把这1000起事故隐患控制住。 安全生产事故之所以是可以预防的,就是因为这些隐患是可以通过人们的努力消除的。以“头号杀手”道路交通事故为例,闯红灯、酒后驾车、车况不佳(如刹车不灵)等隐患,都是可以消除的。事故预防就是治理和消除隐患,这是基础性的工作。 目前,很多人没有真正认识到事故预防的重要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虽然国家提出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预防工作没有到位。特别是对隐患的治理、整改方面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制,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国务院最近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很多过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至今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力。 目前对事故预防的投入明显不足。比如公共场合的火灾隐患治理,投入的资金离实际需要有很大差距。再如,仅煤矿通风和瓦斯治理方面,全国就欠账40多亿元。安全生产的投入得不到有效保证,事故隐患无法彻底消除。 罗云教授指出,从安全经济学的角度,安全生产预防性的“投入产出比”大大高于事故整改的“投入产出比”,这是1:5的关系。除了国家在事故预防方面需要加强投入、明确责任外,还必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形成人人预防事故的社会氛围。 预防事故仅仅依靠技术设备是无法实现的,人的素质至关重要。一个通风和瓦斯监测设备再齐全的煤矿,也经不住矿工在井下抽烟,吸烟恰恰是当前一些瓦斯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罗云教授呼吁,国家、社会和企业都要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让照章操作、防范事故的观念深入人心,多管齐下的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不是不可避免的。(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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