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七里河村雇凶杀人案两受雇杀人凶手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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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09: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故意杀人犯蒋伟、杜少林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999年3月21日晚,蒋伟、杜少林受郑州市南曹乡七里河村村委会副主任曹广杰(已自杀身亡)5万元的雇用,在该村村民康中峰、康涛的积极协助下,将该村的曹建伟及其母亲魏国英杀害。该村原村委会主任康岭山得知曹广杰雇凶后,不仅不加以制止,而且允许曹广杰 根据查明的事实,2001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蒋伟、杜少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康中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康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康岭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参与窝藏曹广杰的4人均判处了有期徒刑。 此后,康岭山提出上诉。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下达了对蒋伟、杜少林执行死刑的命令。(记者刘静 通讯员孙志邦 胡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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