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举报制假售假 最高获奖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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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10: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8月10日电(李兴文章志健)江西省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公开向社会承诺,对举报制假售假违法商品货值在1万元以上的有功人员,将视举报等级分类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金最高可达30万元。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江西省财政、质监、工商3部门最近联合出台《江西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江西省有关部门将举报分为4个等级。一级举报:直接掌握了有关证据并可协助办案,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二级举报:掌握部分有关证据并可协助办案,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三级举报: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仅提供查办线索,不协助办案,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四级举报:有部分证据,但未经核实,仅为怀疑、推测性举报。实施奖励时,有关部门将视举报等级,依据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大小,对有功人员进行一定比例的奖励,奖金最高可达30万元。 质监、工商部门提醒说,举报人员可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各级质监、工商部门举报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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