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监督伸张正义 湖北巴东县一嫌疑人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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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15:16 新华网 | ||
被人打成五级伤残,罪犯却一直逍遥法外,几年来,被害人谭大志变卖家产,只为“讨个说法”。近日,当她得知经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后,罪犯谭本强于7月21日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消息时,激动得泣不成声。 谭本强系巴东县农民。1999年9月10日下午,由于邻里矛盾,谭本强用木棒将谭大志打成重伤,经法医鉴定,构成五级伤残。由于公安机关一年多没有对该案立案,2000年11月2 在从案发到被逮捕的一年多时间里,谭本强四处活动,让他人作伪证,证实其没有作案时间。为查清事实真相,办案检察官们和公安干警深入发案地补充侦查,使谭本强和有关村民的伪证被揭穿。2001年8月31日,谭本强因故意伤害罪被巴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大志医药费、误工费及伤残补助费等共计3.34万元。然而,谭本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审理后,作出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一审法院经重审,于2001年12月18日判决谭本强无罪,不承担民事责任。 重审宣判后,巴东县检察院提出抗诉。今年7月21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下达终审判决:被告人谭本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大志医药费、误工损失费及伤残补助费等共计2.94万元。(记者郭清君周泽春 通讯员 吴畏)(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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