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今天起推出二十三项便民利民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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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16:10 合肥报业网-合肥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公安机关从今天起,推出23项便民利民措施。 即日起实行的6项户籍管理方面的措施是: 1.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项目(除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外)的变更、更正,分户、立户 2.公民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凡符合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受理,一次性办结。 3.居民身份证办结时间由原规定的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居民身份证加快证在七日内办结;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间由原规定两个工作日缩短为一个工作日。 4.取消办理丢失居民身份证前登报声明作废的作法。 5.开办居民身份证加快、批量证邮寄、速递业务,供群众自愿选择。 6.办理居民身份证过程中,严禁指定地点照相。 在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出台了6项便民利民措施,并从今年9月1日起实行。6项便民利民措施是: 1.取消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前安全教育的规定。 2.建立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员人才库,逐步实行驾驶证考领人员电脑自选考官。 3.缩短办理机动车牌证时限。 4.将机动车制造企业申领试验车牌号审批项目下放至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5.试行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网上审批并委托大型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发放(9月1日起在合肥市试行,11月1日在全省实行)。 6.开展驾驶员违章记分信息手机短信服务。 出入境管理方面的10项便民利民措施,8月1日起已开始实行(本报已作详尽报道)。 另外一项涉及公安的各种收费,省公安厅对各级公安机关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后,在各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季汝伟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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